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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转型智慧城市运营商,实现现金流和产业

2022.04.21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出《通知》,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其中包括,今年开始各地不得向银行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对现有土地储备机构要和城投公司分离,进行全面清理等。这意味着政府融资职能被剥离。

 

《通知》中的另一个重磅消息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过去,有很多城投公司等经营性机构拿没有开发的“生地”作抵押,从银行拿到贷款之后做土地整理,将整理好的“熟地”进行招拍挂,以此获得土地出让的收入,再把过去的债务还掉,并通过这种方式来赚钱。但这种做法由于参与到土地收储过程中的机构较多,导致价格混乱,使得土地开发缺乏统一规划,各施其政,导致了很多地方重复性的开发,土地浪费十分严重,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应用。近年来,储备土地贷款已成为土地储备资金的重要来源,融资效用和贡献大增,不过系列风险也紧随而来,如金融机构过分依赖土地资产、政府信用,储备土地估价被人为夸大,贷款风险控制弱化等。

 

这些对城市的土地资源进行了严格的约束管理,城投公司不再有土地融资的渠道,城投公司不得不面临着巨大的融资压力,城市建设的资金的巨大缺口,从何而来,城投公司如何创造造血功能,进行市场化运作,?城投公司转型迫在眉睫。

 

城投公司应顺势转型为智慧城市运营商。

 

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设的融资平台,也是城市重点项目投资运营的主力军,城市的水、燃气、道路交通和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公司,基本由城投公司控股,城投公司相对其它单位更有优势进行智慧城市的管理和运营。并且城投公司是地方国企,与地方政府联系紧密,能够更好地协调智慧城市各政府部门的关系。

 

城投公司转型智慧城市运营商将会加强造血功能,实现可持续市场化运作。

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很多项目采用合理的商业模式,是可以有很好的、持续的经济收益的,比如市民卡、大数据、无线商圈、智慧健康等等,这样就能有现金流,有资产增值的收益,城投公司就可以选择诸如上市、诸如发放基金等方式,进一步进行融资,投入到更多的智慧城市运营项目中。

 

城投公司如何转型智慧城市运营商,可以根据地方城投公司的类别来进行具体分析。

一、无资金、无技术。

此类地方城投公司可以和智慧城市投资、运营型企业,联合成立“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地方城投公司承担沟通地方政府和企业,支持“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发展,按照协定的比率,进行效益分配。此类合作,城投公司不占据主导。

 

二、有资金、无技术。

此类地方城投公司可以收购智慧城市专业建设公司,单独注册“地方智慧城市公司”,此地方智慧城市公司的运作效益,将全部归属地方城投公司。此类合作,城投公司占据主导。

 

此类城投公司还可以与智慧城市行业领军企业,联合合资注册“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共同运营地方智慧城市公司,按照协定的比率,进行效益分配。此类合作,城投公司占据主导。

 

不论是哪类地方城投公司,在注册成立新的“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后,都可以进行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包括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证券和基金等市场融资;可以开展承接政府外包的各类项目,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自身能力状况,采取独自承担建设或者引入第三方建设单位的方式完成具体项目的建设、监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还可以培育新的运营业务产业公司,在本地城市的实践,会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熟的解决方案,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对全国城市进行推广;最后通过在本地建设智慧城市,引领智慧城市产业链上下游厂商,落地本地,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推动地方智慧产业创建和发展。

 

地方城投公司创建“地方智慧城市公司”的重点业务和商业模式:

1) 投融资业务,成立新公司后,与地方政府签署智慧城市建设协议后,明确了每年的固定收益在资本市场上建立融资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和其他地区的信息化项目及产业投资,以融资利息差作为盈利来源;

2) 项目管理业务,参与“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承接项目后期的技术运维和业务运营,以项目管理费及服务外包费作为盈利来源;

3)通过运营产生收益,例如市民卡、旅游、教育、医疗、大数据等项目运营产生收益;

4) 产业孵化业务,深入开展项目的商业运营,选择合适的可培育的业务,引入外部资本,通过控股、参股的方式将其孵化为独立的产业公司,以产业公司的增值收入、股份溢价及经营分红作为盈利来源。

 

目前我国各地的一小部分城投公司,已经开始了一些尝试和试点,比如神州数码和无锡金控、延华智能公司和武汉城投公司,中兴公司和云南城投公司联合组建新的“地方智慧城市公司”,通过“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向智慧城市运营商转型。

 

   当下,我们还有很多城投公司对智慧城市理解不够深刻,重视程度不够,系统学习智慧城市的更是寥寥,在国家建设智慧城市的大好机遇中,有可能会丧失一次转型的重大机遇。

 

在这个背景下,为了支持城投公司转型智慧城市运营商,加强智慧城市运营商能力、提高智慧城市运营商水平、拓展智慧城市运营商的合作资源,做好高水平的智慧城市建设



人达科技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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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转型智慧城市运营商,实现现金流和产业

2022.04.21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出《通知》,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其中包括,今年开始各地不得向银行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对现有土地储备机构要和城投公司分离,进行全面清理等。这意味着政府融资职能被剥离。

 

《通知》中的另一个重磅消息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过去,有很多城投公司等经营性机构拿没有开发的“生地”作抵押,从银行拿到贷款之后做土地整理,将整理好的“熟地”进行招拍挂,以此获得土地出让的收入,再把过去的债务还掉,并通过这种方式来赚钱。但这种做法由于参与到土地收储过程中的机构较多,导致价格混乱,使得土地开发缺乏统一规划,各施其政,导致了很多地方重复性的开发,土地浪费十分严重,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应用。近年来,储备土地贷款已成为土地储备资金的重要来源,融资效用和贡献大增,不过系列风险也紧随而来,如金融机构过分依赖土地资产、政府信用,储备土地估价被人为夸大,贷款风险控制弱化等。

 

这些对城市的土地资源进行了严格的约束管理,城投公司不再有土地融资的渠道,城投公司不得不面临着巨大的融资压力,城市建设的资金的巨大缺口,从何而来,城投公司如何创造造血功能,进行市场化运作,?城投公司转型迫在眉睫。

 

城投公司应顺势转型为智慧城市运营商。

 

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设的融资平台,也是城市重点项目投资运营的主力军,城市的水、燃气、道路交通和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公司,基本由城投公司控股,城投公司相对其它单位更有优势进行智慧城市的管理和运营。并且城投公司是地方国企,与地方政府联系紧密,能够更好地协调智慧城市各政府部门的关系。

 

城投公司转型智慧城市运营商将会加强造血功能,实现可持续市场化运作。

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很多项目采用合理的商业模式,是可以有很好的、持续的经济收益的,比如市民卡、大数据、无线商圈、智慧健康等等,这样就能有现金流,有资产增值的收益,城投公司就可以选择诸如上市、诸如发放基金等方式,进一步进行融资,投入到更多的智慧城市运营项目中。

 

城投公司如何转型智慧城市运营商,可以根据地方城投公司的类别来进行具体分析。

一、无资金、无技术。

此类地方城投公司可以和智慧城市投资、运营型企业,联合成立“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地方城投公司承担沟通地方政府和企业,支持“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发展,按照协定的比率,进行效益分配。此类合作,城投公司不占据主导。

 

二、有资金、无技术。

此类地方城投公司可以收购智慧城市专业建设公司,单独注册“地方智慧城市公司”,此地方智慧城市公司的运作效益,将全部归属地方城投公司。此类合作,城投公司占据主导。

 

此类城投公司还可以与智慧城市行业领军企业,联合合资注册“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共同运营地方智慧城市公司,按照协定的比率,进行效益分配。此类合作,城投公司占据主导。

 

不论是哪类地方城投公司,在注册成立新的“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后,都可以进行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包括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证券和基金等市场融资;可以开展承接政府外包的各类项目,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自身能力状况,采取独自承担建设或者引入第三方建设单位的方式完成具体项目的建设、监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还可以培育新的运营业务产业公司,在本地城市的实践,会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熟的解决方案,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对全国城市进行推广;最后通过在本地建设智慧城市,引领智慧城市产业链上下游厂商,落地本地,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推动地方智慧产业创建和发展。

 

地方城投公司创建“地方智慧城市公司”的重点业务和商业模式:

1) 投融资业务,成立新公司后,与地方政府签署智慧城市建设协议后,明确了每年的固定收益在资本市场上建立融资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和其他地区的信息化项目及产业投资,以融资利息差作为盈利来源;

2) 项目管理业务,参与“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承接项目后期的技术运维和业务运营,以项目管理费及服务外包费作为盈利来源;

3)通过运营产生收益,例如市民卡、旅游、教育、医疗、大数据等项目运营产生收益;

4) 产业孵化业务,深入开展项目的商业运营,选择合适的可培育的业务,引入外部资本,通过控股、参股的方式将其孵化为独立的产业公司,以产业公司的增值收入、股份溢价及经营分红作为盈利来源。

 

目前我国各地的一小部分城投公司,已经开始了一些尝试和试点,比如神州数码和无锡金控、延华智能公司和武汉城投公司,中兴公司和云南城投公司联合组建新的“地方智慧城市公司”,通过“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向智慧城市运营商转型。

 

   当下,我们还有很多城投公司对智慧城市理解不够深刻,重视程度不够,系统学习智慧城市的更是寥寥,在国家建设智慧城市的大好机遇中,有可能会丧失一次转型的重大机遇。

 

在这个背景下,为了支持城投公司转型智慧城市运营商,加强智慧城市运营商能力、提高智慧城市运营商水平、拓展智慧城市运营商的合作资源,做好高水平的智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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